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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召开“阳光扶贫”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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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4日,我市召开“阳光扶贫”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出席并讲话。
  会上,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常州市“阳光扶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文件明确到2019年全市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91个经济薄弱村总收入达到“百千万”帮扶目标,实现茅山老区面貌显著改善,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公共服务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扶贫济困领域腐败问题基本得到遏制。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表示,“阳光扶贫”既是扶贫工作手段、路径、制度、理念的全方位创新,也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有效保障。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阳光扶贫”工作。全市各级要明确目标要求,把握关键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推进系统建设。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春福传达了省纪委关于“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并对我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进行工作部署,在组织领导体制、系统建设模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落实帮扶责任、加强监督检查6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全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各项任务。
  副市长许峥主持会议。市“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一办六组”全体成员,各辖市、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共约160人参加了会议。(张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