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是我们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担当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言行作斗争,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下级党委向省委和省纪委述责述廉,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全委会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协助省委定期听取设区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的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实行“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家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深入整合信访、巡视巡察等大数据资源,准确把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及涉农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统一检举举报平台,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摸清地区、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情况,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采集信访举报、党风政风、案件查处等数据,对地区和行业系统政治生态进行总体评估。
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要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着力发现影响“三大攻坚战”推进的问题线索,加强监督检查。注重用机制创新推动标本兼治,通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针对环保领域存在问题,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持续开展队伍自身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注重从深层次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以一项项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队伍纯洁,真正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积极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抓紧谋划部署,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在前期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以及各项有关工作。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衔接,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互制约、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蒋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