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并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做到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与安全文明办案相统一。在近期办结的全市首例留置案件中,全委上下严守零风险、零违规、零事故“三零标准”,确保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
一、压实责任,确保零风险。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打造了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挂帅统筹抓,分管副书记驻点亲自抓,分管常委轮值全面抓、案件负责人现场具体抓的安全责任链条。首创正副安全员制度,对留置对象及涉案人员实行双重监护,实现安全“双保险”。与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护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同时,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做到履责到位。
二、强化监管,确保零违规。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要求,把“办案安全”视为办案工作生命线,及时传达学习好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办案安全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做到“三严禁”,即:严禁超时讯问、严禁言语侮辱、严禁变相体罚。留置实施以来,做到逢会必先讲安全,并先后召开留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10次,组织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在留置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5次,切实做到以会促警。
三、夯实基础,确保零事故。注重硬件设施安全。在对象进点前,与纪管中心工作人员和公安看护人员三方联动,共同排查留置点办案安全隐患,将墙壁、门窗、桌椅、线路、插座、洗手间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部位进行有效处理。对象进点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看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设备,动态查找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全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