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始终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是执纪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的安全意识,不断强化办案安全理念,多措并举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筑牢“零违纪、零事故”安全防线。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明确分管领导、案件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承担的安全责任,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安全责任。对办案中不按制度规定执行,违法违纪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办案安全教育常态化,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专项会议、警示教育等形式,将学习教育纳入纪律审查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断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确保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谈话场所建设标准,配备安全防火、医疗救护等必备设施。建成了功能齐备、覆盖全部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配置了符合办案需要的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谈话全程留痕,既维护谈话对象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办案安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围绕“走读式”谈话、留置安全保障及重要涉案人员3个重点环节,抓住谈话审批、预案制定、权益保障、责任落实4个关键节点,不定期开展办案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