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新北区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
通过构建“1+2+N”督查整改工作机制,做实“后半篇”文章。“1”:即进行一次书记专题约谈。用好“第一种形态”,倒逼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秉持“一套实施方案、一个约谈提纲、一张问题清单、一份约谈记录”的原则,由区委书记“一对一”约谈,直戳痛点、提出要求,使被巡察单位进一步认清问题、找准方向,精准对标整改。2017年四轮巡察,共约谈了6名乡镇党委书记,明晰责任、传导压力,有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即开展双轮交替督查。巡察意见反馈后的两个月内组织开展交替式督查,第一个月由区委巡察办牵头,采取听取汇报、审核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等方式,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情况,确保整改有序推进;第二个月由区委巡察组牵头,利用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核查整改工作具体成效,维护巡察政治权威,有效防止了“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
“N”:即坚持多维全面发力。注重从全方位、多角度入手,扩宽度、掘深度,不断提升巡察质效。及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分析整合,由点扩展到面,提炼出乡镇巡察发现的10类32个共性问题,并以通报的形式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主动查纠、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实施突出问题“会诊”,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6份,提出意见建议19条,督促责任部门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刚性执行,推进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