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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处分决定就是党纪教育课堂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没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对党的纪律缺少敬畏之心,放松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我将以这次处分作为警醒,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018年6月21日,在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万绥社区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受处分人万绥社区党总支原书记蒋志光表达了对自己受处分的认识。
  这是一次常规的纪律处分决定宣布,也是一次不同寻常的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同志、镇纪委书记、社区党总支委员及支部全体党员均到场参加。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同志现场宣读纪律处分决定,镇纪委书记进行剖析发言和纪律解读,参会党员发表个人意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处分党员进行自我反省和表态发言。最后,在鲜红的党旗下,全体党员进行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在党旗下接受心灵的净化和洗礼,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使命,不忘初心。
  “严管就是厚爱,严肃纪律处分决定宣布,体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要求,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关爱。做深做细做实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范春苟说。
  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依规依纪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在纪律处分决定宣布上,新北区纪委改变过去处分决定“一宣了之”、按部就班走流程的做法,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努力做到宣布内容更丰富,宣布方法更多元。宣布处分决定时,除了宣读处分决定文书外,还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教,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使之成为宣传党纪党规的一个平台。宣布方法上,综合运用支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处分决定宣布成为党性教育的大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