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立足自身职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三个精准监督”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的监管,不断强化对基层“微腐败”的震慑,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精准监督党纪法规普及。大学生村官作为监察对象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各镇(街道)均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作为对其日常教育的一部分。针对部分大学生村官缺乏财务管理、财经纪律知识以及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司法、会计法等与创业密切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不熟悉的情况,对其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切实做好源头预防工作。针对少数大学生村官投身创业后,容易经不起利益诱惑,思想滑坡、底线失守,侵占扶持款项的情况,通过廉政短信提醒、实地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其经常性提神醒脑,使其牢牢绷紧“廉政弦”。
二是精准监督职能部门监管。组织部、民政、镇(街道)等主管部门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扶持资金、示范项目表彰奖励等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残疾人帮扶基地、支农生育关怀基地的建设、管理、运行情况明确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全面掌握扶持项目运行情况,严肃处理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目前已处理1名大学生村官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并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是精准监督配套制度落实。一方面,对于以企业化运营的创业项目,要求经营人员必须按照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配备财会人员,收支及时入账,尤其对扶持资金的每一笔使用都必须账目清晰,坚持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强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报告和专项审计,要求资金扶持对象定期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联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合规、高效、精准使用。今年以来,已对32名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9名“村官”的经审由联合审计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