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积极探索“一个平台、双向发力、三项制度”的“123”模式,全力破解贿赂案件双向查处“瓶颈”。
搭建一个平台,建立统筹协调中枢。加强反腐败工作协调,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贿赂案件查办工作的信息通报、审查协作、资源共享,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追逃追赃等协调机制,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合力。近年来联合查处的罗溪镇卫生院原院长李刚受贿案。
坚持双向发力,攻克案件查处短板。积极探索构建“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的双向查处机制,重点在补足行贿查处这个短板上发力。从鼓励举报角度,做好对行贿人的纪法释明工作,加强政策攻心,使其卸下“心理包袱”。严格区分行贿行为与行贿犯罪的区别,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具体分析研判行为性质。精准处理处置,不搞“一刀切”,依纪依法适用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理,对于不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妥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落实三项制度,推动开展系统治理。建立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动受贿行贿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源头上革除弊端,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建立行贿档案查询制度,与检察机关进行行贿档案移交,保持数据动态更新,倒逼相关主体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将受贿行贿有关信息抄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让受贿行贿者受到信用的惩戒和约束。(汤凤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