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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持续通报发力 推动责任层层压实
发布日期:2018-05-1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期,我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办、区民政局,组成多个督查组,分片包干,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和随机抽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4月19日下午,常州市天宁区召开今年以来第5次“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推进会,这也是今年以来第2次直接面向全区村、社区的督查通报会。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王钧通报了近期市、区、镇(街道)三级督查工作时发现短板和不足,其中包括:会计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程序还有所欠缺;村级资金管理还未能实现全程留痕,网银系统的使用率不高;“三个平台”使用频次不高,平台预警处置不及时;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还未能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全部进入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各村“e阳光”村务公开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平台点击率不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未能完全达到的“五有”标准,工作留痕意识不强等7大类问题。
       同时,会上对2017年以来该区“阳光扶贫”工作进展和“5个百分百”的排名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和“阳光扶贫”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种好天宁幸福树的重要抓手。区纪委监委作为专责监督部门,下阶段将围绕“抓常、抓长、抓严”开展工作。
       常督促。督促基层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更扎实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不等不靠,更主动的落实“部门责任”;督促镇、街道纪委持续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打通责任传递“最后一公里”,确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落地。
       强督查。突出部门督查,要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坚持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推动工作;突出基层纪委督查,镇、街道纪委坚持开展对“三资”监管、“阳光扶贫”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部门履职和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督导和交叉检查,切实发现和掌握推进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严格督促整改。
       严问责。坚持对标自查常态化,对着《常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常州市“阳光扶贫”工委问责办法(试行)》中列举的负面情形“照镜子”,检验自己是否存在失责;坚持严肃问责通报不留情,对“三资三化”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工作推进、风险防控、日常监管等不到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不断增强警示和震慑效应。(薛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