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干部难做了,稍不注意,就要被问责。”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农村基层干部由衷发出的感叹。
今年以来,上黄镇纪委坚持点线面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问责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2人,向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不力的村党组织发出书面通报一份,建议相关部门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上黄镇环境隐患重点区域管理办法》、《上黄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上黄镇农村长效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既对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形成了震慑,完善相关制度,为党委、政府工作起到了有力助推作用。
一是突出监督项目这个“点”,列出年度监督“菜单”。年初镇纪委根据溧阳市委、市政府和上黄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通过分析研判,列出了深化文明城市、集镇长效管理、农村长效管理、“263”专项整治、农村秸秆禁烧、农村“三资三化”等2018年度镇纪委重点监督项目,列出监督“菜单”,实行项目化管理。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这根“线”,有的放矢进行监督。监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首要职责,纪委的监督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有着丰富的政治内涵,与其他部门的监督有着明显的区别,是监督的再监督,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实行问责、建章立制。镇纪委根据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途径发现年初监督“菜单”中的问题线索,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在推动工作中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违规决策、以官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避免了为监督而监督的形式主义。
三是突出问题整改这个“面”,监督整改毫不松懈。监督“不长牙齿”体现不了监督的政治性和严肃性,通过监督发现的问题不整改就失去了监督的意义,镇纪委通过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后,列出问题清单,逐个找被监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要求其按照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整改,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镇纪委根据被监督单位的整改方案,定期进行回访,确实做好监督的后半片文章——“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芮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