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监督是第一职责的理念,坚持把纪委监督和监委监督有机贯通起来,加强对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把监督有机嵌入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一是聚焦一个定位。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机关属性,把纪委监委的监督紧紧聚焦于政治监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确保“两个维护”这项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责任主体、抓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等,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协助区委主要领导逐个约谈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一把手”,形成约谈示范效应。每季度开展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基层走访调研,查短板、补短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紧盯三大对象。牢牢抓住全区科级干部“关键少数”,对村社区、国企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两翼”不断强化监督作用。牵头修订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推动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严把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关口,今年以来共出具否决性意见3人次。健全村(社区)纪检委员队伍,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梳理国企监管对象,在区属国企单设纪检机构,配齐专职纪检干部。
四是优化四项内容。重点围绕净化政治生态、打赢“三大攻坚战” “三资三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加强监督。着力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严密完整的党内监督体系、净化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等方面精准发力。为“三大攻坚战”配套多个专项问责办法,先后问责19名环保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员干部和26名“阳光扶贫”走访不及时、信息采集不完整人员。督促升级区“三资”监管平台,形成“三资”管理预警信息区职能部门线上督办、镇(村)限时办结、纪检监察组织跟踪问责的监督链条。与区扫黑办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快速处置机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以及涉黑涉恶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五是用好五种方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同时积极提出监督建议,发挥制度治本功效。形成“五化法”特色巡察模式,全面启动村(居)巡察。探索派驻监督项目化管理,主动嵌入驻在部门重点工作和主要业务。精准践行“四种形态”,出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第一、二种形态运用占比提高至93%。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围绕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安置小区物业服务发包行为等廉政风险环节,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0份,规范公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