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今后我一定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财务单据的审核把关工作……”近日,溧阳市城管局的财务科工作人员因巡察中发现“部分费用报销依据不充分、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被该局党委负责人批评教育。这是该市坚持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巡察成果颗粒归仓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溧阳市委巡察机构立足于巡察成果的充分运用,瞄准巡察中发现的尚不够成为问题线索的轻微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责清单》,督促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抓预防、治未病,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紧抓实。
据悉,该市坚持把深化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作为抓好巡察发现轻微问题整改的重要手段,逐个研判巡察反馈中点到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在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责清单》的基础上,根据问题性质、影响程度、主客观因素等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对相关责任人的约谈。具体为: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实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实施提醒谈话;对主观上存有一定的过错但问题轻微的,实施批评教育;对存有问题但不够作为巡察问题线索移交的,实施诫勉谈话。同时,该市还在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防止一谈了之现象的发生,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的同时,被巡察党组织会指派一名班子成员对被谈话人进行帮扶,帮助、督促被谈话人积极整改到位。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市共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约谈60余名相关责任人,推动巡察反馈的40余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段江华 黄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