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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链条管理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新北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按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的要求,对反映党组织、党员及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链条管理,先后出台了《区管党员干部谈话函询办法》《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5项。

问题线索全链条覆盖管理。根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把反映党组织、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及有关问题全部纳入问题线索。明确案管室承担起全区范围内问题线索统一管理责任,对上级下转的、本级受理和发现的、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数据库进行集中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全区问题线索一本总账以及按照转办方向形成的本委机关、派驻(出)机构、镇街纪检组织、国企纪检组织4本分账,确保全区问题线索底数清、责任明、情况实,已累计对240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件、381件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入库管理。

问题线索全链条研判分析。问题线索入库后,案管室根据问题线索涉及的单位召集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综合被反映人、反映问题、举报人等情况开展研判,共同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形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提交委领导审批转办。每月底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召集,案管室会同相关职能室对问题复杂、重复反映、上级交办等重要问题线索逐个开展专题分析,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由案管室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会商,形成联合办理或提级办理意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今年1-9月,已立案93件,同比增长12%,其中信访转立案率已由去年同期12%提升至31.2%,自办案件较去年全年增长74.3%。

问题线索全链条跟踪反馈。运用统一案管系统,设置覆盖全区的13个纪检监察组织端口,由案管室负责按照线索办理去向及办理结果逐一录入、动态更新、定期上报。根据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实名举报等办理要求设定线索办理时限,要求一般问题线索6个月内处置完毕,重要问题线索3个月内处置完毕,并于3日内向案管室提交处置结果。建立问题线索办结前审核机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结束、正式办结前,由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及承办部门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共同对该问题线索处置进行审核,对处置不到位的要求补充调查,处置不准确的重新处置。今年以来,全区共践行四种形态218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1.5%、29.4%、6.0%、3.0%,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总数同比上升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