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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建立澄清保护机制 为好干部“撑腰鼓劲”
发布日期:2018-11-29   来源:金坛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出台《关于健全澄清保护制度的实施办法》,办法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认定被反映人受到错告、诬告,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澄清、消除影响。

据悉,澄清保护可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澄清保护申请人或其所在党组织作出反馈,告知反映所涉及具体事项的核查情况和认定结果;也可主动与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传递组织的爱护和关怀,引导干部放下心理包袱、打消思想顾虑;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考虑被反映人意愿,采取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或全体人员会议等,对不实反映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澄清事实、平息猜疑。在相关部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时,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一视同仁,确保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等方面不作负面评价。

“建立澄清保护机制,目的就是还事实真相,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热情。”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和保护激励干部,营造全区上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