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村委在多次接到群众关于石料厂长期存在粉尘污染的反映后,仅在环保部门检查时派人去现场督促,并未就此事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问题长期漠视,对群众诉求回应不及时、处置不果断……”日前,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某村委主任因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理。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贯穿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全过程,紧盯污染防治中的失职失责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用铁的纪律守护“青山绿水”。
该镇纪委按照“263”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围绕工作目标高标准强落实,督促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监督重点,紧盯农村污水治理,散乱污企业,非法搅拌站、轧石场、堆场等热点焦点问题,会同“263”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看工作台账、现场督查项目、实地走访民众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注重对推进情况和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联防联动。
今年4月,江苏新时空栏目曝光了郑陆镇永武河存在河道水质较差的问题。该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多次赶赴现场,督促研究整改方案,要求相关村、职能部门尽快整改到位。通过诫勉谈话、下发监督意见书等问责方式,发挥责任追究倒逼作用。不光是永武河整治,郑陆镇纪委围绕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等,提升日常监督频率,杜绝“走过场”和“假整改”。去年纳入黑臭水体整治的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现已全面完工,龙溪河再现清澈水质。
该镇纪委坚持有责必问,加大对生态环境污染等群众关注问题的跟踪力度,对于问题久拖不决、监管责任缺失、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今年以来,郑陆镇纪委在环保领域共问责14人,其中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8人,下发监督意见书2份。以铁的纪律、严的问责,护航污染防治攻坚战。(吴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