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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落实落细落小 靶向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
发布日期:2018-12-11   来源:金坛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金坛区某社区居委会主任朱某未按要求对孤寡老人王某进行复核调查,在填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复核调查表时弄虚作假,表中户主签字栏让他人代签,致使王某同时领取低保金及五保救助金的情况未能被及时发现。2018年2月,区纪委给予朱某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该区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用好驻村纪检员队伍,借助群众监督力量,迈稳精准扶贫每一步。目前,已查处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11起12人。

“三特定”精准接访。人员特定,发动全区101名驻村纪检员驻村接访,将镇级监督探头延伸至村组;时间特定,驻村纪检员每周固定半天时间接访,并根据驻在村低保、五保新增核减公示及建档立卡户动态调整公示时间,增加接访安排时间和走访频次;内容特定,细化督查事项,从公示张贴位置、公示程序是否合规,到对公示的贫困对象是否有异议,均逐一过目受理并登记。

“三必查”精准监督。查动态信息,“走访”查证材料真实性,严查代替签字、未上门比对等弄虚作假行为;查民主评议,查看会议记录,询问参会人员会议情况,查证是否存在村干部图省事闭门编造虚假材料等情况;查意见征询,看公示期间村干部是否接到问题反馈并予以处理,听群众对村干部扶贫工作情况的综合反映和评价。

“三对接”精准反馈。驻村纪检员在“阳光扶贫”工作中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及时做好问题反馈、监督整改和政策宣讲等相关工作。发现问题或收到反映及时向镇、街道反馈问题线索,协助开展专业调查和处置;督促村监会履行监督职能,关注村级公示流程中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择机联合开展“回头看”;及时向群众解释政策法规或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澄清不实情况,赢得群众信任与理解,确保精准扶贫、阳光扶贫。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以案促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汤琼 马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