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溧阳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第一职责,擦亮监督探头,督促各联系部门党委(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集中整改。
一是定举措。各纪检监察组认真领会集中整治工作精神,按照溧阳市纪委监委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监督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列出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按计划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重监督。各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联系单位动员部署会议,布置具体整治工作,督促各部门明确主体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列出部门清单、移交问题线索,并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清单,以适当方式在内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运用履责记实平台平台,对各联系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度抽查、季度普查,对问题排查、制定方案、整改纠正等环节未在平台上记实的,及时督促提醒或当面约谈。
三是强问责。畅通反馈渠道,注重深挖细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通报,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