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是党员的也成监察对象了!”常州市钟楼区一位社区纪检委员在学习《监察法》后表示,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人员学深悟透《监察法》,常州市钟楼区纪委注重用好“学”、“悟”、“用”三字诀,全面助推《监察法》学习。
提高政治站位,“学”出忠诚。深化对《监察法》的学习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对标看齐,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廉政大讲堂”、“《监察法》进社区”、观看宣传片《当孙悟空遇上监察法》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对《监察法》的要义和内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有了更坚定的信念。
强化责任意识,“悟”出担当。《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重要作用的法律,学习监察法,决不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党员干部要严格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以高标准、严纪律要求自己,真正把所有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
实现监察全覆盖,“用”出效果。监察法全覆盖,是严管更是厚爱,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的监察对象从800余人增加到近9000人,其中新纳入为监察对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有1300余人,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2000余人。党员干部要切实将学习法规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监察法》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监督、真正用出效果,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坚决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将基层“微腐败”扼杀在萌芽中,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