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1年开展全区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组织近500名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集体进行“套餐式”警示教育,10名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给57家监督单位的党员上廉政党课……
近年来,常州市金坛区坚持重要节点警钟常敲,分层分类因人施教,运用案例强化震慑,较好地发挥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紧盯关键节点,释“纪味”、加“辣味”
“端午节将至,党员干部应谨记,公款送礼要不得,公车乱用使不得,卡券节礼收不得,把好节日关,过节不失节,祝您节日愉快……”端午节前,“清风金坛”微信公众号推送的这条短讯,迅速在全区党员干部的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开来。
假期节点,是“破纪”“破法”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每年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前,金坛区都通过专门印发通知、发送手机短信、推送主题微信、点名道姓通报等多种形式,挺纪在前明规矩、以案释纪划红线,提醒告诫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纪律弦”,自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为切实压实监督管理、警示教育责任,防止节点成为党员干部的“劫点”,金坛区把“每年开展一次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一次以案说纪教育、一次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一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纳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规定动作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各级党组织在重要时间节点打好“预防针”。同时,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教育的“纪味”更浓、警示的“辣味”更足,有效预防了党员干部“节日病”的发生。
突出因人施教,抓“深度”、扩“广度”
对教育对象、层次不加区分,“一锅菜招待百家客”,往往会给教育对象造成不相干之感,削弱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金坛区坚持“因材施教”“因人施策”,围绕教育对象的廉洁风险点、思想上的困惑点等问题,提供不同的题材、制定不同的方案,促进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不断增强、覆盖面持续扩大。
抓住区管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通过组织参观监区、听取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等形式,对“关键少数”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推动形成谨慎用权、清正廉洁的“头雁效应”。
利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等领域案件庭审时机,金坛区及时组织从事相关工作的党员干部到现场旁听,2016年以来,已组织该类“点对点”警示活动6批次,参与党员干部近300人。
“过去,一些单位党组织不愿‘自揭伤疤’,在处分决定宣布环节上遮遮掩掩、避实就虚,受处分人为什么受到处理?很多单位内部的人都不清楚,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金坛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现在,处分决定送达后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跟进,通报案情、剖析根源、以案明纪,更好地发挥了案件的警醒作用。”
用好典型案例,求“质效”、强“疗效”
“贪欲的门一旦打开,手越伸越长,烟越抽越好,人越来越飘,事越做越坏,路越走越远,现在身败名裂,我真的后悔啊……”。警示教育片中,5个典型案例、6名违纪党员干部声泪俱下的“自白”、痛心疾首的忏悔,直击每个观看者的心灵。
近年来,金坛区不断强化对反面典型案例的运用,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认真甄选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涵盖领导干部、部门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等多个层面,系统深入剖析、讨论确定主题,精心制作《任性的权力》《贪欲的代价》《迷失的信仰》等系列警示教育片,指导基层组织集中观看,促进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躬身自身。截止目前,全区区、镇、村三级近4000人接受教育,促进了“不敢腐、不想腐”氛围的形成。
7月2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强党性、讲法纪、扬正气”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把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作为“五个一”规定动作的重点内容,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抓深抓实典型案例的运用,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涉案党员干部的忏悔、案件情景再现,能让观看者切实感受到贪腐的后果和危害,比空洞说教更有冲击力、震憾力,真正实现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受到触动”。金坛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警示教育作为抓细抓实监督专责的有效路径,针对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实际,持续在方式方法上创新实践、延伸拓展,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李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