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市工商局党组切实贯彻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开展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受理行政复议21件,应诉15起,且 15起被诉行政案件均获得法律支持,无一败诉,全局工作法治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阳光式”审理行政复议,规范行政行为。开展“阳光式”行政复议审理,对比较复杂的案件,采用座谈、听证等方式,允许当事人查阅案卷,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行政复议提供全透明的路径选择。针对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放行政建议书,指导“纠错、纠违、纠偏”。二是绩效管理应对诉讼,提高应诉质量。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机制,案件哪里出问题,就从哪里找原因,倒查溯源,一究到底。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引入公职律师团,提高应诉能力和质量。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覆盖,2017年,全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多样形式组织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分期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及各高校举办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二是多次组织全员学法考试,鼓励学法用法;三是组织应对新型行政争议大讨论,集思广益、共商良策,将市委市政府“三大一实干”要求落到实处;四是组织行政答复现实案例大讨论,提高了各部门行政答复工作水平。四是普法宣传全面开展,提高法制意识。立足工商职能,积极开展面向企业、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的普法宣传,及时到位地做好“法制宣传员”,提升社会群体的相关法制意识。比如:举办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宣传培训、广告企业广告审查员培训、平安市场创建培训等,累计参加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