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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再提新要求
发布日期:2018-03-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作风、提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日前,市委统战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再提新要求。
       一是要明确目标强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为开创新时代常州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是要坚持不懈强作风。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思想自觉,真正把“严”的要求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头,强化纪律约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引导全体统战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创新意识,愿担当,会担当,善担当,做到干一行、钻一行、爱一行,以“十带头、十严禁”的作风要求,推动各领域统战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是要态度鲜明强保障。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从讲政治高度,旗帜鲜明地尊重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提供坚实的保障。要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保持经常性联系联络,及时掌握最新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统战部门有效执行,营造好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要抓好落实强规范。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列立主体责任清单,在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认真落实好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标准,仔细排查各领导廉政风险点,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统战部门发生。认真抓好工商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民宗局党组巡察工作,确保市委巡察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