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常州市卫计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要求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纪律、心存敬畏、坚守底线、优化作风,为促进卫生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胡俊清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专题辅导。新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章做的第二次修改,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胡主任从《条例》修订背景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对条例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和纪法衔接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同时对今后如何准确把握、自觉遵守《条例》,提出了期望和建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作风建设大会和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解读了“禁酒令”的具体执行要求,强调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要求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国庆期间“四风”问题,严格执行“禁酒令”,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发挥案例警示作用,认真学习近期各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自警自省,做到令行禁止;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各类“四风”问题认真组织核查。
市卫计委党委指出,当前市卫计系统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与薄弱环节,面临巨大的系统性行业性风险。为了全面实现“体系更完善,供给更充分,服务更优质,监管更到位,保障更有力,作风更优良”的卫生高质量发展愿景,要继续全力以赴抓好系统作风建设,从六个方面着力,一要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二要以上率下,形成鲜明导向;三要抓工作绩效,发展卫计事业;四要抓长效长态,完善制度规范;五要监督检查,确保刚性落实;六要抓科学考评,强化结果运用。
市卫计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纪检干部及主体责任联络员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常州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