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溧阳市公路管理处副主任杨建刚等人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11月,杨建刚组织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将食宿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单位负担,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11月,杨建刚退还考察期间食宿费用。2017年12月,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杨建刚党内警告处分。
2. 新北区罗溪镇卫生院药剂科科长曹静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月,曹静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礼品。同月,曹静等人将上述礼品及餐费折合成人民币予以退还。2018年5月,新北区监委给予曹静警告处分。
3. 钟楼区邹区镇于家村党委书记吴洪兴违规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12月,吴洪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6月,钟楼区纪委给予吴洪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