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常州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出击,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阳光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一、常规工作“不脱节”,做到严标准。针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内走访率、照片上传率、定位率、脱贫分析完整率四个100%的要求,市纪委安排专人每周一提醒,“阳光扶贫”工作QQ群集体提醒,问题突出的镇(区、街道),电话提醒纪委书记,要求加强督促,迅速完善相关平台数据。同时,结合上级派发的“阳关扶贫”相关工作任务,根据时间节点,常提醒常督促,确保各项常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目前,电话提醒督促已达20次。
二、整合监督“不缺力”,做到严到位。为保障“阳光扶贫”监督精准有力,同时紧盯城乡低保、惠农资金、医疗救助、扶贫项目、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落实,市纪委充分发挥驻农工办、住建委、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等派驻纪检组作用,让派驻纪检组积极主动参与“阳光扶贫”全程监督。同时,市纪委统一指挥调度,纪检监察室综合协调,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工作成效“不务虚”,做到严督查。结合上级纪委安排,市纪委先后3次开展专项督查:对全市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户动态调整情况进行抽查,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交叉督查,对全市低收入农户脱贫和经济薄弱村达标情况进行交叉督查。通过连续不间断的督查,既发现并督促整改了实际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推动了该项工作更加扎实、有力的开展。
四、存疑问题“不放过”,做到严问责。溧阳市纪委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对上级纪委下发的存疑问题一一开展核查,安排专人紧盯各镇(区、街道)核查进度,监督核查质量,年前如期完成核查基本任务。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市纪委单独列出,主动介入,严肃问责。截至目前,溧阳市纪委针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问责20余人,切实为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