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监督,重点围绕企业管理人员掌握支配资源的集中性、以权谋私动机的客观性和以权谋私行为的隐蔽性三大特点开展监督。
通过“摸排家底”和“流程解剖”两大行动,全面分析排查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摸清家底”,排查企业内部流程资源类别,梳理资金、物资、采购等关节领域管理分配情形;“程序解剖”,摸排资金来源、使用流向、程序流转、决策权属等工作程序中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决策不透明问题,循因施策,对症下药,突出三个“遵循”,切实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廉政风险。
一是遵循管理体制强化履责传导。国有企业体制中,决策层向党委书记负责,部门负责人向董事长负责,在此体制架构基础上,明确国企党委书记与企业决策层签定廉政责任书、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向董事长递交廉政承诺书的责任传导机制和党委书记定期与决策层谈话、董事长定期与各部门负责人谈话约谈提醒机制,加强多国有企业人员的廉政管控。
二是遵循治理结构分类制定细则。指导企业制定《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集体会商守则》,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确保决策过程的依法依纪;指导企业制定《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加强对企业各业务环节监管,确保管理过程的规范有序;指导企业制定《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各种资金和资产的管理,加强执行过程的刚性约束。
三是遵循“再监督”原则强化专项监督。切实发挥纪委监委的外部监督的作用,该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企业承担纪检监察职责的部门对国有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对往来账款、银行帐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监察,重点检查资金使用安全、经营管理规范、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到位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控。及时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通过两轮专项检查与审计,该区所属国有企业已实现资产资源账目清、权属关系清、管理体系清,“三清”格局正体现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初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