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率先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监察审计工作,为农村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村级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强化建章立制,扎牢监管“笼子”。区纪委联合区农工办、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财务“双代理”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集体资金管理意见》《天宁区监察局2017—2019年立项监察三年行动方案》等系列制度,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制度,加强对村级经济和“村官”的有效监督。
强化组织协调,拧紧合力“绳子”。区纪委、农工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监审联动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集体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村委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议事规则、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村务公开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和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等五个方面制定年度监察审计方案,避免陷入“散沙”式的多头监察审计的误区。
强化监察审计,压实捕蝇“拍子”。天宁区对辖区7个镇(街道)48个村委(经联社、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综合监察和审计检查,并计划通过五年时间完成村级财务“双代理”监审工作。在已经开展村级财务“双代理”监审过程中,发现涉及村级财务管理方面问题12个、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面问题14个、村务公开与村务监督方面问题6个、廉洁履行职责行为方面问题9个,对村干部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21人次,立案调查9件13人。
强化结果运用,挥好倒逼“鞭子”。强化监审结果运用,在加大案件查处的同时,做好分析调研,深入剖析村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找出规律性问题,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预防和惩处制度。同时运用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两大利器,坚持做到失职者必问责,侵害群众利益者必曝光。发出12份监察建议书,提出建议58条,分别约谈了镇、街道镇长、主任,镇、街道纪委书记和镇、街道农经站站长、财政分局长等37人次。(薛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