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这个案卷交由你和小张审理,由你主审”。说罢,审理室黄主任递过来一本检查案卷,看着我迟疑的眼神,他笑着说:“没事的,不懂的地方有张鹏协助呢,你学习陪审个把月了,也要锻炼锻炼做主审了”。就这样,我开始了转隶后的第一起主审。
这是由纪检监察室移送审理的一起乡镇社区居委会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件。拿到案卷后,我认认真真反复阅卷,审核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某社区居委会主任朱某因工作懈怠,在对本社区低保户进行复核的过程中,没有入户调查,直接冒签当事人姓名,致使社区居民王某同时享受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补贴三年,引发群众上访举报。纪检监察室做的调查材料详实,事实认定清楚,违纪责任人同时还做出了书面检查,审理起来应该不费劲。于是,我拨通了违纪人朱某的电话。
“喂,朱主任吗?你好,我这里是区纪委审理室,根据党纪处理程序要求,你明天到审理室来进行审理谈话和违纪事实核对”。我依照之前在检察院公诉部门传唤取保候审嫌疑人的口吻通知违纪人来谈话。
谁知电话那头朱某说:“我这点小事情你们纪委不是之前已经找我谈过话了吗?也和我见过面了,还找我干啥?”
我解释道:“之前那是纪检监察室的调查环节,现在是审理环节,我们是核实违纪人员错误事实和定性量纪的审核部门,找你谈话是必经程序,与你当面进行复核,听取你的自我辩护意见,这也是为了维护你自身合法权益呀,希望你不要放弃这个机会。”
朱某说道:“我再怎么自辩你们也不可能不处理我,最近上面来检查工作,没时间,你们爱咋处就咋处吧。”说完,朱某挂断了电话。
朱某不配合的态度,让我不知所措。按照我之前检察机关办案的做法,这属于拒不到案的表现,我们会警告对方,无正当理由,经两次传唤后拒不到案的,会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
我向黄主任汇报了和朱某通话的情况。
黄主任听后,耐心地对我说:“小叶,我们党纪案件不同于你之前经办的刑事案件,责处对象不同,都是党内同志,我们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所以办案方法与刑案办理是不一样的。如果当事人有事不能到咱这来,我们硬要他未免有点官僚主义了,反“四风”是我们纪检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啊。这样吧,我们下午去朱某办公室找他”。
听了黄主任的话,我意识到刚才对朱某说话的语气确实欠妥。
下午一上班,黄主任和我就驱车20多公里前往朱某所在社区。到社区后,朱某正在办公室装订台账,我们表明来意后,他一脸的惊愕,没想到我们会主动下乡找他。我们到社区会议室和朱某进行谈话,他也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了审核工作。
一周后,我们根据朱某的违纪问题和认错悔错态度形成了客观的审理报告,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朱某做出党内警告处分。在向朱某送达处分决定时,他很爽快地签收,并表态今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这是我转隶后第一次主审,这个过程让我深刻体会到转隶不是简单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的转换,更重要的是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以前我从事的是司法工作,针对的是对犯罪分子,目标是通过惩戒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而如今,我从事的是纪检监察工作,针对的是党内同志和公职人员,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虽然转隶已有3个月,自己也学习了不少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但是在面对具体问题时有时还会按照习惯做法去解决。新岗位、新思路、新方法,只有在“学中思”,在“践中悟”,才能翻篇归零再出发。(张洁、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