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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三规范一强化”提升问责质效
发布日期:2018-05-2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问责事项工作,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溧阳市纪委监委实施“三规范一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问责质效。今年1至4月份累计问责34人(次),其中党内问责8人(次),行政问责26人(次)。
       一是规范事项来源。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问责事项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汇总分析,对问责事项实行集中受理、统一管理、分类梳理。具体问责来源规定为上级纪委监委交办、职能部门移送、巡视巡察机构移送、本委部门和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发现等类别。
       二是规范职责分工。明确问责工作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和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分工协作机制,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确保问责事项的处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建立分办意见会商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及相关执纪监督室共同参与。
       三是规范组织实施。明确问责工作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并分类组织实施。建立对乡科级党组织、市管干部以及重点督办问责事项的初步问责建议会审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及相关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共同参与。
       四是强化分析运用。健全问责情况月报制度、实行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强化问责情况的分析运用,推动问责工作深入开展。不定期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推动问责工作常态化。(曹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