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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纪律提醒函助力“阳光招生”
发布日期:2018-06-2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期,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重申以下要求: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权谋私,不得利用影响力干预、干扰招生,坚决杜绝权权交换、权钱交易……”近日,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向该区教育系统下发了一份提醒函。
       随着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启动,为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武进区纪委监委下发《招生工作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函》,重申纪律,要求区教育局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及时将提醒函告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校和有关招生工作人员,提醒他们在开展招生工作的同时,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不闯“红灯”,不碰“高压线”,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孩子上学问题是每一个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武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