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开展政治巡察关键要全面系统理解、科学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作用。政治巡察中对财务管理的巡察是政治巡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重要抓手之一。
在巡察在我们发现,有的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有较大的差距,若不加以防范将会造成不良的后果。我们结合巡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和形成原因提出用“六个强化”来加强财务管理的巡察。
1、强化对财务管理职能的巡察。巡察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编制预算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没有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全貌和工作重点。在巡察时,我们要重点关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计划、有无控制,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是否规范。被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支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如:房屋租金和广告牌租金收入、机关食堂承包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未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2、强化财务制度规范性的巡察。目前有的单位制度是挂在墙上给上级检查看的,内部并未严格执行。巡察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财务制度无操作明细,凭经验做事,随意性较大,对新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学习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在执行公务接待时,不知接待政策及要求,超标准接待时有发生。财务人员职务未分离,导致管账、管钱与用钱、管物同为一体,缺乏制约。巡察中我们要巡察单位是否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如加强经费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等;是否建立单项管理制度,如加强办公费、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这样,从单位内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并且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强化对内控机制的巡察。一个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巡察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内部未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出现了“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领导审批机制不健全,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经费开支无计划,内控机制形同虚设。因此,巡察中我们要重点关注被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会计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内容。是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逐年逐月逐项对“三公”经费、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加强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监督检查。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责,对于履查履范的问题将严肃查处,通过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4、强化对国有资产内部机制督查。巡察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重使用轻管理 ,一是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的各类固定资产,部分单位自行采购,逃避政府采购。二是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使用轻管理。对已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长期不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的固定资产去向不明,导致账实不符,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有的单位出租出借自有房产,程序不规范,费用不合理,暗箱操作,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须重点巡察该单位是否建立国有资产内部监督制度,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及内部监管上,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重点关注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制度,处置国有资产是否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对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审核其规范程序,要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审批,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5、强化审核财务支出及原始凭证填写规范性。巡察中我们要重点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一是看其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如购买实物发票不填数量和单价,有的发票内容笼统,如支付广告公司、购买办公用品,无详细品名及清单;审核其手续是否严密,购买实物的凭证是否只有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或经手人签字;接待陪同、用餐标准是否超标等。二是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看其支出是否规范,列支渠道是否正确,从而能看出该单位经费使用的真实情况。
6、强化核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性。由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核拨专项资金前,有的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使资金和应办的项目脱节,从而在各级财政的预算、决算中几乎所有的支出科目都列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巡察中中我们要重点审核资金分配是否存在严重的随意性,报批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是否齐全,监督是否到位,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重拨款而轻管理,是否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是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市委第五巡察组 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