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工作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部分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一知半解、认识模糊。为此,巡察干部在重点发现问题的同时,主动承担起宣讲责任,通过谈话交流的方式,把巡察工作三大方面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宣讲到位,让巡察成果筑底生根。
一是强化学习,挺直“腰杆”。巡察组利用工作间隙,紧锣密鼓地开展业务培训,不仅搜集整理大量的巡察工作学习资料,定期不定期组织业务交流研讨,还委派4名“老兵”对4名新进同志进行“一对一”的业务指导。理论武装抓得实,确保了巡察过程中言之有物,腰杆挺得直,政策说得准。
二是肯定优点,树立“标杆”。巡察中着重于发现问题,也侧重于留意一些单位好的做法。对管党治党扎实、党建活动务实、工作作风老实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要求总结推广。肯定优秀典型,树起学习标杆,推广工作经验,既是对被巡察单位某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巡察工作的正面促进。
三是注重技巧,用好“杠杆”。谈话中注重区别对象,有的放矢,和“学不懂”的同志谈基础知识,和“想不通”的同志谈理论政策,和“做不好”的同志谈操作实务,让谈话对象明是非,辨正误,知差距,找问题。同时利用巡察的震慑放大效应,宣传一个,撬动一片,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杠杆”作用,为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滕泉 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