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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线索集中研判 全程把控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武进区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强化问题线索的收集、管理和处置,着力提高巡察移交线索质量及查办成案率,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一是深度挖掘线索,全面“会诊”。对巡察前征求的问题意见及相关线索及时梳理、综合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步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对巡察期间通过谈话、调查走访、财务审计、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逐件研判,深挖重要事实和关键疑点,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建议,使问题线索分类更加合理。截至目前,区委前四轮巡察共收到回函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问题157条,提高了巡察组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巡察组成员集体“会诊”,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评估。
       二是成立研判小组,集中“把脉”。巡察结束后,巡察办主动对接区纪委案管室、审理室,会同各巡察组,召开巡察拟移交线索分析研判会。巡察组主要谈线索发现、收集、印证的渠道和方式,纪委业务科室则从执纪办案角度谈查办线索的路径和办理情况。研判小组集中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把脉”,提高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的准确度,确保巡察工作少做无用功、少走弯路。目前,已集中对30多条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
       三是强化分析运用,对症“下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凸显震慑效果。对于群众反应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目前被巡察单位已即知即改问题53个;对于一般性问题,待集中巡察结束后,对被巡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提出反馈意见,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加强整改督导落实;对于问题线索类,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与“四种形态”分类一一对应,分清问题性质,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武进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