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开始,市委第四巡察巡察组组织三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市19147个建档立卡户、91个经济薄弱村、15个扶贫开发项目进行专项巡察。为确保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找准查实,巡察组运用“六字诀”开展巡察,成效显著。
一“听”。听取辖市区、各乡镇街道的扶贫工作汇报,再组织建档立卡户代表,经济薄弱村村民代表,有关扶贫工作人员座谈,听取他们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汇报和开展座谈了解是否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扶贫政策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二“看”。通过看各辖市区、乡镇街道、基层组织的有关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台账和会议记录等,了解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到不到位,行动坚不坚决,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到不到位等问题。
三“谈”。对辖市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村两委有关人员开展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在扶贫工作的做法、所起的作用和对他们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等问题。
四“查”。以乡镇街道为轴心,查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落实管理情况,通过比对查清扶贫资金“上面怎么给,给多少”,“下面怎么用,用多少”,查清扶贫开发项目上报多少,落实怎样,了解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
五“访”。实地走访贫困户家庭和扶贫开发项目工程现场,访出是否存在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访出扶贫开发项目落实成效的真实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失职渎职、受贿索贿、挥霍浪费等问题。
六“筛”。通过以上五个方面对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筛出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在“阳光扶贫”工作中贯彻中央关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力、整改各项扶贫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及查处不力等“三大问题”,扶贫任务推进、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干部精神状态等“五个重点”方面存在的问题。(吴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