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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对十二届市委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18-10-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11日起,市委巡察机构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十二届市委前五轮被巡察的77个副处级以上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和市委巡察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督查。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春福就专项督查工作提出要求:“要持续强化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巡察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要整改。”

据悉,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集中督查尚属首次,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提升巡察质效,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督查期间,市委各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反馈意见落实、移交问题办理情况及专项问题整改、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开情况和巡察整改成效等开展督查,对巡察专题报告办理单位(部门)、巡察问题线索承办单位(部门)办理进度、办结情况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将结合我市正在积极落实中央巡视江苏、省委巡视18个县市的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深入贯彻市委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对十二届市委前五轮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和移交事项进行深入督查、量化考评。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形成专题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组督查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办将下发督查情况通报。(蒋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