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组织没有忘记我,而是在用行动关心我、支持我。请放心,既然组织上这么看重我、挽救我,我也绝不会自暴自弃,我一定踏踏实实工作,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党员。”日前,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纪委对该镇受党纪处分的违纪党员王某进行了回访。
今年上半年,王某因赌博违纪问题受到了党纪处分。事后,镇纪委工作人员在与王某所在党支部工作联络中得知,王某受纪律处分后有了“心结”,意志消沉,行为懒散。雪堰镇纪委立即与王某安排回访。
“我受了处分,大家一定都在背后笑话我、看不起我,支部每次组织活动,我都是坐在最后一排,活动结束也是第一个离开,总觉得抬不起头。”在回访中,王某坦露。
镇纪委工作人员现场向王某阐明了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表明党纪处理的目的在于教育,并宣讲相关纪律处分期限,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汲取教训,重拾信心,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去。之后又与王某所在党支部联络,建议在今后的支部活动中为王某安排一些“角色”,让王某站到台前、走到人前,带头参与活动和学习讨论,并带动支部的其他同志对王某的表现适时给予鼓励和肯定。
两个多月后,镇纪委工作人员再次见到王某,王某的状态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由此出现了开头那一席话。
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纪委坚持教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回访谈话,掌握受处分党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受处分党员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使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信任和期待,努力实现“回访一人、帮扶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人”的效果。(许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