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0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0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6%;第二种形态390人次,占22.9%,第三种形态41人次,占2.4%;第四种形68人次,占4.0%。
2018年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