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始终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地位,聚焦四种形态运用,切实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利用“同一栋楼办公”的便利、摆脱“同一口锅吃饭”的掣肘,坚持推动执纪有威、问责有力。
落实信访责任,拓宽线索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电话和邮箱,定期参与驻在部门的财务类业务检查,加强与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的联络对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规范信访举报归口管理,每一个信访举报都按照专人负责、其他人配合、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严格把关的模式进行处置,严格排查举报动机、来源渠道、关联线索等内容。落实问题线索研判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通过问题线索数据库系统,每月对表、对标进行问题线索分析会诊,从而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治本功效。定期梳理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信访责任落地生根。
严格执纪执法,从严问责问效。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成为“常驻的巡察组”,时刻伸长耳朵、瞪大眼睛,一旦发现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查处,及时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对其中3名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9名非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完成区监委成立后由派驻(出)机构办理的首例政务处分案件,并在事后对此案进行了“一案双查”,做好“后半篇文章”,责令所在单位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并对该案进行了通报。
坚持抓早抓小,体现严管厚爱。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将派驻“探头”前移,在“治未病”中体现严管厚爱。为构建“咬耳扯袖”的监督常态,派驻(出)机构根据驻在部门特点和具体情况,梳理派驻“责任清单”,实行纪检监察信息月报制度。每月要求固定上报当月党建情况、“三重一大”事项、信访举报、监督项目推进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驻在部门实时动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牢牢筑起“嵌入式”监督防线。各派驻(出)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52件,处置问题线索41件,立案7起,处分11人,派驻监督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