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51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9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8.4%;第二种形态803人次,占24%,第三种形态109人次,占3.3%;第四种形态146人次,占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