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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开展村(居)派驻 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2018-05-12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们镇将聚焦督查重点,通过‘两个会议一走访、两本手册一承诺、三化一布置’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
  “我们街道纪检干部连我只有一个半,这‘半个’是因为他还兼职其他工作,所以我们只能深挖潜力,将街道干部蹲点联系社区与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相结合,将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
  在常州市武进区村(居)派驻纪律监督工作推进会上,各试点单位的纪委书记们纷纷各抒己见,就派驻职责、配套制度、人员配置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着头脑风暴。
  近年来,武进区纪委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载体,在向区级机关实行巡察、派驻的基础上,今年决定在湖塘、礼嘉等4个镇(街道)共83个村(社区)开展村(居)派驻纪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村(居),切实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
  严格筛选,配强监督力量。怎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关系到派驻监督的最终成效,更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在村(居)是否能够有效落实。各试点镇由纪检部门严格把关,从镇(街道)纪(工)委委员、党政机关及下属部门在职在编人员中,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人推选出来,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明确职责,找准监督重点。风险点在哪,监督就到哪。村(居)派驻纪律监督工作采用综合派驻或单独派驻的形式,重点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三资三化”管理、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基层“微腐败”和“四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切实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规范制度,确保监督实效。打铁必须自身硬。通过建立教育培训,工作例会、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派驻纪律监督工作,让村级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加强对派驻组成员的考核,对不正确履行监督工作职责,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高建平、葛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