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在2017年查处所联系单位一干部违规公款出国案件后,结合各联系单位的实际情况,找准薄弱点,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对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实施有效监管。一是获取信息。通过参加各单位党组(党委)会,了解各单位年度出国计划,并要求各单位将讨论通过的年度出国计划报我组备案;经常性关注各单位的公示栏或内部局域网,留心公务出国事项。二是明确要求。明确各单位报送我组备案因公出国事项的对象、材料、时间节点,并设计了报备表,要求报送人、签收人手填姓名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落实责任到人。三是提出建议。我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备案材料中个别单位公务出国公示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专门发出书面党风廉政建议书,建议材料不能弄虚作假,操作性问题可与外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加以解决。四是刚性问责。对发现的问题我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以及单位分管领导、主体责任联络员,要求引以为戒、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