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察法实施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我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政务案件的立案审查会商……”溧阳市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黄飞在“四方会商”现场会上说道。据悉,溧阳市纪委监委为强化立案严谨性合法性,简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程序,加快信访件办理节奏,根据监察法相关要求,采用“会商协作”联运措施,助力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执纪审查。
建立“协作+”审查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根据派驻机构监督区域划分,结合委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能,按照职能相近、优势互补、利于工作的原则,全市成立四个纪律审查协作区。通过会商联动共同对驻点监督领域违纪线索开展核查工作,精准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初核工作顺利开展,凝聚执纪审查工作整体合力。
运用“会商+”督办机制,强化问题查处。对反映涉嫌非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坚持提级核查,运用会商督办,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经审批后进行初核处理,初步核实结束后,由案件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立案会商。切实做到“3个优先”:优先研究、优先排查、优先核查,实行有诉必理、有访必核、有案必查,精准助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审查。首次完成政法案件的核查,查实1条处理1人。
发挥“联动+”教育机制,强化警示效果。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让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必须参加“现场警示”教育会,作现场公开检讨等。同时,运用上下联动曝光途径,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典型案件第一时间通报曝光至各驻在部门,甚至延伸到下属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单位,使各级党员干部都受到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发出通报2期,其中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所监督的驻在部门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7件7人次。(史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