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林局党委,我组自4月2日起进驻你单位进行一个月的巡回驻点监督,现阶段发现的问题如下……请你们加快时间整改,我组还将继续监督整改效果。”溧阳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庆忠在市农林局党委会上宣读到。
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对非驻点的被监督部门实行驻点办公,创新巡回驻点监督模式,打造移动探头,加强监督实效。
一、突出参与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点办公期间,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驻点单位各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共同探索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内容多杂广的问题;深入了解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融入,“贴身监督”,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
二、突出监督履责,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巡回检查、驻点办公、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巡回驻点监督,参加(列席)驻点单位重要会议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征询意见,进行个别谈话,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梳理隐藏线索、排查廉政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探索监督履责新机制。
三、突出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回驻点办公期间发现的问题,派驻组总结归纳,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下发监督单位。及时开展回访工作,对于具体提出的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限期落实,坚决防止出现“只说不做流于形式、说多做少表面文章”的问题,确保整改改出实效。(毛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