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下辖的5个单位基层企事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分别对审计公司和被审计单位提出了纪律要求,确保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有被审计单位的新任领导认为,原领导刚离任,他是刚到任,对单位情况还不太了解。而且审计主要是对原领导在职时的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与本人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思想上不太重视这项工作。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这种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的新任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离任审计既是对前任领导在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新任领导一个明明白白的交接;既是对前任领导和单位存在问题的监督和纠正,也是对后任领导如何正确履职的一种提醒。因此,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被审计单位新任领导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二是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新任领导履新,工作千头万绪,公务繁忙。另外,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事务性工作也比较多。此时,他们既要给审计人员提供各种资料,还要接受座谈谈话,更是忙上加忙。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这种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所有人员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人员需要的各种资料,诚恳接受审计人员的座谈谈话,给审计人员尽可能地提供便利。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所有人员,绝不允许妨碍审计人员的工作,甚至中间作梗,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要求审计事务所按规定进行审计。这次负责审计的是一家会计事务所,从以往的审计资料看,他们审计的侧重点是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与一般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侧重点还有些区别。为此,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该会计事务所认真遵照《常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独立审计、廉洁审计。审计初稿出来后,要在驻在部门审计领导小组和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与被审计部门沟通,避免无原则的删改。审计结果一旦确认,任何人都不得更改。(施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