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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探索实践派驻机构工作五法
发布日期:2018-06-2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面对综合派驻新课题,溧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积极实践,对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探索。
  加强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派驻机构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针对各驻在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指导督促部门制定、完善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各纪检组和驻在部门定期双向通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商量确定廉政风险防控对策和措施。今年以来,指导督促38家党委(组)与下属单位分层分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召开16次综合廉情分析会和5次专项廉情分析会,督促部门摸排廉政风险点1789个、制定防范措施1996条。
  强化日常监督——抓常抓细抓长
  在日常监督中,派驻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立足抓常抓细抓长。列席各驻在部门党委会,监督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建立重要工作事项月报制度,要求各驻在部门在每月25日前对本月内开展重要事项向派驻组备案报告;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活动,对班子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个性化廉政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元旦、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作风督查。今年以来,共列席部门党委会176次,开展日常廉政谈话320余人次,组织专项作风督查5次,开展“三重一大”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专项检查,共发现“预算、项目、人事等事项未经党委(组)会研究”等8类问题104个。
  创新履职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派驻机构积极探索“嵌入式”巡回驻点监督模式,为基层党组织整体把脉,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驻点期间,采取个别谈心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突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对开展驻点办公39次,巡回检查75次,开展“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等各类专项督查41次,共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115个,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向驻在部门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加大执纪问责——发挥治本功能
  强化执纪审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积极拓展线索来源,认真梳理上级交办、巡视巡察移交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定期开展集中研判,精准出击,直查快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探索运用纪律处分与现场警示教育相结合,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今年以来,派驻机构共立案36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61人次,典型案例通报8期,组织纪律处分“现场警示”教育6次。
  突出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机构坚持不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铸就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的政治定力和精益求精的工匠本领。建立“组务会”制度,纪检组定期组织全组人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监察法等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从纪法衔接到纪法贯通;强化自我监督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动态摸排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保密纪律、请销假制度等。(毛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