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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湖塘镇:创新派驻监督“进村入居”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纪委给予辖区某社区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因派驻该社区的纪律监督工作组在检查账目时发现有张旅游公司开具的报销发票,顺藤摸瓜查出公款旅游的违纪事实。
  近年来,公款旅游、公款购买烟酒、收受他人财物、挪用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等基层“微腐败”、“四风”等案件仍时有发生。在推进“阳光扶贫”工作中,出现了基层社区干部因责任心不强,导致贫困户错误脱贫而受党纪处分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为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社区延伸,今年以来,武进区湖塘镇纪委创新监督工作举措,开展全镇社区向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组工作。经过精心考察选拔,全镇组成10个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组,向全镇45个社区、37个股份合作社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组。
  纪律监督工作组由镇党委领导,采取单独或联合派驻的形式,选派镇纪委委员、组织、财政、审计、农经、会计服务站工作人员,还有长期从事纪检工作的调研员参加。纪律监督工作组的职责包括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监督集体“三资”管理、协助治理基层“微腐败”和“四风”问题、协助配合信访矛盾调解、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等,真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各派驻工作组“进村入居”认真履职,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黄海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