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派驻连线 >> 内容
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进
发布日期:2018-07-18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上半年,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认真履行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驻在部门廉情分析对接会,督促驻在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监督检查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整体推进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听取驻在部门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6月下旬,第八纪检监察组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认真总结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谋划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驻在部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集中汇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让驻在部门之间能够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督促驻在部门集中汇报,既是对驻在部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检阅,同时也是对下半年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资料
  7月初,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检查驻在部门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台账资料,明确专人查阅,重点关注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行内部监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实等内容。从检查结果看,驻在部门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单位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议题混在一起;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问题不深不透;责任书签订不全面,有的没跟班子成员签订,有的责任内容不符合实际;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工作记实不够详实等。对各驻在部门存在的问题一一向各驻在部门进行通报,督促驻在部门立即整改。
  三是对驻在部门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通过听取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和相关台账资料的检查,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近期市委印发的《常州市政治生态监测评价办法(试行)》7个方面评价标准,逐条抓好落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形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做到经常排查,边查边改。三要对纪检监察组的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纪检监察建议,及时作出书面反馈。四要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分管领导要确实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五要加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纪检监察组将参加驻在部门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