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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有三解”派驻监督求实效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切实发挥监督实效,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列重点,找方向,各项工作见成效。
       一是有措施,着力解决工作重点问题。把督促和推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发挥驻的优势,主抓“关键少数”。派驻组组长定期与驻在部门一把手谈心沟通交流,经常性交换意见,了解驻在部门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情况,有的放矢确定阶段性监督重点。定期督查全程记实手册,对照制定的责任清单,逐项查看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及时全程留痕。经常性地检查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汇报、看台账,查看领导班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驻在部门廉情动态。
       二是有方向,着力解决工作弱项问题。为克服执纪监察能力和水平、对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熟悉程度上存在的弱项,补上短板,全组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自我学习,激发学习工作潜力,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着力提升熟练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准确运用党纪党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有延伸,着力解决工作机制问题。一是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工作流程。根据天宁区纪委下发的八项派驻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组织协调、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等各个环节和步骤的程序性规定,依托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和平台,与区纪委各业务科室加强联动协作,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制度和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二是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权力内控、工作流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制约和有效监督。将监督职能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化被动监督为主动履职。(赵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