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驻在部门基层党组织正风反腐?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驻在部门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净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健全组织体系,配齐配足纪检委员
依据党章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配齐配足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做到“三个必须”: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必须设立纪检委员;凡党的委员会因机构、编制原因未成立纪委的,必须设立纪检委员;凡联合党支部中纪检委员不是本单位成员的单位,必须有一名党员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配合履行纪检委员职责。在基层党组织配齐配足纪检委员,为新形势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及时举行培训,提升监督能力
8月21-22日,该组在市委党校成功举办教育、体育、安监系统纪检队伍培训班,各单位基层党组织56名纪检委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以“提升履职能力,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为主题,旨在提升驻在部门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本次培训,教育、体育、安监三个系统纪检干部一体培训,相互交流,互相启发。培训中既有市纪委监委领导辅导,又有市委党校教授引领,还有市纪委监委作纪检实务指导,同时印发关于优化政治生态、四种形态、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办法等《学习资料》,安排座谈研讨,以“新形势下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委员”为题交流心得体会,本次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建立四项制度,强化“四个明确”
一是信息调查制度。纪检委员走访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形成书面记录,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汇报,积极沟通解决。二是学习培训制度。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提升履职能力。三是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年终或学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书面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委(党组)对纪检委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单位党组织按程序及时更换。 四是工作保密制度。在协助党委(党组)、派驻组调查案件、调处信访的过程中,泄露秘密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培训班上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明确了纪检委员的选任程序、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以及组织管理等工作要求。(周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