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2018年5月26日因儿子结婚宴请22桌,承诺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坚持节约廉洁的原则操办婚礼”、“骆某某,2018年7月9日至11日离常3天,外出旅游……”上述事项,均来源于一份《被派驻单位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备案表》。在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部门建立的“廉政档案”文件夹里,这样的备案记录已有厚厚一沓。
“今年以来,向我组进行个人重大事项备案的领导干部已有12人,备案内容涵盖个人请假外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外出考察培训等方面,”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顾晓露介绍,“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日常报告机制,辅以《关于需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的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及依据》文件约束,加上专题宣教活动的催化,现今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已明显增强。”
个人重大事项备案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性内容,对科学、精准地了解个体情况,动态、有效地掌握单位“全貌”,意义深刻。为此,新北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将贴身监督的“探照灯”对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着力照亮“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盲区。今年以来,累计已对139人次共146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备案,清晰勾勒出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画像”,为单位政治生态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依据。
“以前我总认为个人事项是自己的‘私事’,对向组织报告抱有抵触情绪。幸好派驻组的同志及时纠正了我这种思想误区。”区城建局一名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向派驻组汇报该汇报的行踪,备案该备案的事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是组织对我们干部的‘厚爱’,我以后一定不折不扣地带头执行。”
领导干部备案的个人重大事项,相当于一份份“自检报告”,各项“指标”符不符合要求、有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的“火眼”精准扫描。派驻机构定期组织对备案内容进行抽查核实,重点检查备案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隐形违纪违规问题。同时,通过参与驻在部门会议、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等方式侧面了解领导干部有无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情况,以严肃纪律框定安全红线,防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游离于监督之外。
“接下来,派驻机构将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备案列入维护政治生态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纪检监察室的协同合作,对标找差,取长补短,力求实现‘1+1+1>3’的监督质效,全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沈传宝表示。(童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