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书记,这是我们最近调查完毕的一起党员违纪案件材料,现移交给你们审理……”这是日前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级机关纪工委移送调查材料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的工作要求,武进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全新工作方式,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案件统一“打包”至区级机关纪工委进行审理,实现了案件审查与审理的物理隔离,提高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精准化水平。
“区级机关纪工委在审理时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全面审核,严格依纪依规提出意见,促进了审查水平的提升。”武进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杭琰说道。
“目前县区一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普遍只有3名工作人员,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实施审查与审理分离有一定难度,我们整合派驻监督力量和资源,采取‘打包’审理机制,实现查审分离,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同时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内部工作流程再造作出了积极探索。”武进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志伟表示。(许斌)